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关于“蒙”字标品牌宣传内容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附件)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蒙”字标品牌宣传内容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完成2个“蒙”字标品牌宣传推介PPT、2本品牌宣传册、产品品鉴手册、宣传折页的创意设计、源文件交付,详细交付标准详见《项目服务需求清单》(附件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8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结果公示后,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将取消下一次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一年内放弃成交资格2次,将列入我院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取消一年度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
三、响应文件资料提交
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全套报价资料扫描形成电子版,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一)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和法人失信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项目实施方案,包含设计创意思路、各类型物料设计规划、实施周期、质量保障、项目售后等内容;
(八)项目报价确认单(见附件2,加盖公章);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12楼12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1209室。
(三)磋商时间:2026年9月24日10点(供应商需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逾期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四)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12楼1213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1号院
联系人:张倩楠
联系电话:18610511814
附件:1.项目服务需求清单
2.供应商项目报价确认单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