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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 免费信息 甘肃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民乐县新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民乐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1: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
预算金额¥190.1054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兴丽
项目联系电话0936-4221053
采购单位民乐县新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民乐县新天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永福 15379368219
代理机构名称民乐县盈城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民乐县城北新区锦绣家园3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兴丽 0936-4221053
附件:
附件1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包2)采购文件(2026102302).pdf
附件2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包1)采购文件(2026102302).pdf
项目概况
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ZC261015.1.2B1
项目名称: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1,054.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1,054.3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市内供水管道铺设在韩营村铺设DN300-DN500污水管网1.385公里、安装∅1000污水检查井38座,防坠落网38个,球墨铸铁井盖38套,破除及恢复沥青路面528㎡,破除及恢复人行道路面1457㎡。(具体详见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461,054.3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装具全镇购置成品垃圾斗88个、垃圾桶660个。1(项)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预留比例100%)。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合同包2(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预留比例100%)。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
2.投标承诺书: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导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合同包2(民乐县新天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承诺书: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导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4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 “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CA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乐县新天镇人民政府
地址:民乐县新天镇
联系方式:王永福 15379368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民乐县盈城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民乐县城北新区锦绣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谢兴丽 0936-4221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兴丽
电话:0936-4221053
民乐县盈城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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