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 连云港瑞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对 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徐圩新区内甲方水稳站生产现场(具体由甲方根据生产任务计划进行调配);
2.2建设规模: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426万元,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控制价清单。本项目谈判报价是在上述控制单价的基础上按统一比例下浮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下浮率,评委以该下浮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下浮率,即各项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2.6 采购范围:瑞桥公司水稳生产原材料(2026年第一批)采购。
3.资格条件
本生产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 ;
3.3 确保采购标的中各项材料的质量及来源(供应商应提供各原材料近三个月的检验报告/原材料合格证或在开标前将材料样品送至采购人实验室,对原材料样品由采购人及监督封存后进行检验并取得检测合格的书面证明文件)。(截止送样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00)
3.4 信誉要求:
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5: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100%),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8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方洋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瑞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徐圩新区节能二路以东、环保五路以北 |
联 系 人:秦工 |
电 话:18652104090 |
电子邮箱:liygrqhuncaigou@163.com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s://cg.fygroup.com/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方洋集团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运维人员 | 0518-82256705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cg.fygroup.com/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