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至金顶山公路K11+427鹤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详情
鹤岗至金顶山公路K11+427鹤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至金顶山公路K11+427鹤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以《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鹤岗至金顶山公路K11+427鹤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鹤交发[2026]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市级财力资金,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2 规模:鹤林大桥位于县道X202鹤岗至金顶山公路上,新建桥梁中心桩号K11+431,桥梁全长85.2米,桥宽7米,净6米+2x0.5米防撞护栏,路线全长112.7米。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总施工计划工期:2026 年 12月 01日-2027 年 11月 30 日,共计365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招标人下发的指令性文件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 标段 | 路线名称 | 路线全长(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A1 | 鹤岗至金顶山公路K11+427鹤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 112.7 | 鹤林大桥位于县道X202鹤岗至金顶山公路上,新建桥梁中心桩号K11+431,桥梁全长85.2米,桥宽7米,净6米+2x0.5米防撞护栏,路线全长112.7米。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 | 4468209.00 |
注: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等级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近 3 年(2023~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
3.1.4 主要人员要求:
A1 标段: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5月-2026年10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工。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5月-2026年10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有其他在任工程项目的,可不提供撤离的书面证明,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3.1.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信用中国”(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 2024 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2025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级及以下对待。)
(7)在“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网站(https://credit.hega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技术评分排名在前 3 个的投标人,进行报价文件的开标和评审。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10月24日 00 时00 分至2026 年 10 月31 日 0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1 月 16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评标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 标段人民币4 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按鹤发改联发(2024)106 号文件要求,建议全面推行使用保函缴纳保证金。
依据《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 80%。
(2)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 90%。
(3)B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 95%。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保证金递交方式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68-3355966
招 标 人: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联 系 人:吴金泰
电 话:182 0464 61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韩笑
电 话:17800542747
电子邮箱:ybtgcgl@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