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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配餐公司南方地区船舶全品类食品物资采购专有协议-20261023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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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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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南方地区船舶全品类食品物资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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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名称
配餐公司南方地区船舶全品类食品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
基本要求
评审标准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详见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6.11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原件备查)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网站查询,查询地址https://spjyxk. gsxt. gov.cn/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包含以上两个时间,以最晚的时间为准),应具备1个食品的供货业绩,且该单个合同中食品累计结算金额不低于900万元(含增值税)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已结算到货验收材料或业绩发票明细表)。(1)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等内容;(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信息承诺书\"。投标人如提供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已结算到货验收材料,需体现上述业绩所要求的食品结算金额,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备查。投标人如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②按照系统中分项报价表中Sheet2填写“业绩发票明细表”;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上述业绩所要求的累计结算金额以发票明细表为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1、投标人只需要提供1个累计结算金额900万元的业绩即可,其他业绩只需要满足包含食品,对单个合同累计结算金额无要求。2、对所有业绩累计结算金额进行评审。3、加分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资格评审业绩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交货地点
主要交货地点如下,投标人需具备长江以南各码头或港口的交货能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上海长兴岛船厂码头,舟山长虹国际码头,舟山港,浙江丽水港,深圳蛇口基地码头,深圳友联船厂码头,惠州大亚湾石化码头,惠州船厂码头,广东赤湾基地码头,广东惠州基地码头,广州龙穴岛船厂码头,珠海高栏港码头,广西北海港深水码头,海南八所港,海南三亚港,海南马村基地码头,三亚海钰珍珠码头,海南东方基地码头,湛江南油基地码头。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将货物送往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验货,验货合格后送往订单指定的送货地点。
★结算方式
银行电汇,按照月度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和到货文件并验收合格后,在每个交易周期结束并收到卖方合格发票45天内向卖方支付该交易周期内的货款。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电汇
(2)履约保证金额:按照1年合同金额的【2】%(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执行合同)
(4)履约保函其他要求:由买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信开方式。招标人建议使用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使用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应为签发订单的合同执行方,不能限定为合同签署方。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期限: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
投标人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前,应与合同执行方充分沟通,未经沟通一致,不得随意向招标人执行方银行账户汇款或提交不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
合同签订模式
一主一备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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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南方地区船舶全品类食品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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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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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1023)至(20261029)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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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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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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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相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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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2-258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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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chenxy8@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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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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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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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026-10-23 11:00:002026-10-29 17:00:0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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