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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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福州贤通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冰格100吨、牙刷盖50吨项目 | 榕侯环评(2026)41号 | 2026/10/19 |
| 2 | 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荧光膜片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榕侯环评(2026)42号 | 2026/10/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审批时间 |
| 1 |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 | 913501215895705075001Z | 2026/10/22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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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贤通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冰格100吨、牙刷盖50吨项目(批文).pdf
- 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荧光膜片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批文).pdf
-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