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恒祥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市恒祥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7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32329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恒祥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恒祥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江村塘背工业园厂房第三栋B栋 |
环评机构: | 广东福润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粉末涂料,年产粉末涂料1000t。项目员工人数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一班,每班8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冷却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开包、配料、预混合、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废矿物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冷却废水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原辅料泄漏、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公众参与 |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