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分公司2026-2027年定制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广电
项目详情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就【2026-2027年定制宣传物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服务商就下述采购内容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采购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襄阳分公司2026-2027年定制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阳分公司2026-2027年定制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1.1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1.2年采购量上限:不超过30万,以具体订单为准
- 项目需求:本项目为襄阳分公司2026-2027年定制宣传物料采购,主要如下:
- 柜台展板画面:规格0.6m×0.9m,工艺为室内写真高清打印冷裱亮光板,
- 活动海报:规格0.6m×0.9m,工艺为车贴户外打印覆膜。
- 吊旗:规格0.34m×0.29m,工艺为200克铜版纸双面四色印刷,裁切异形,穿绳悬挂。
- 易拉宝:规格0.8m×2m,工艺为精品铝合金展架+PVC胶片户内打印覆膜。
- X展架画面:规格0.8m×1.6m,工艺为PVC胶片户内打印覆膜、打扣。
- L型立牌:规格A4,工艺为亚克力强磁台卡+内芯157克铜版纸数码双面打印。
- 楼层牌:规格R=0.18m,工艺为1cmPVCUV打印,雕刻圆形。
- 门挂牌:规格90mm×210mm,工艺为300克铜版纸双面印刷,模切造型。
- 宣传单:128157克铜版纸双面彩色印刷,规格148mm×210mm210mm×285mm。
- 门型展架:规格0.8m×1.8m,工艺为2.5KG门型展架。
- 门型展架画面:规格0.8m×1.8m,工艺为PVC胶片户内打印覆膜、打扣。
- 入口地贴:规格R=1.2m,工艺为车贴户外打印覆膜,裁切圆形。
- 条幅:工艺为条幅布丝印白色或黄色字,缝筒。
- 抖音直播用手牌:规格A4,工艺为车贴户外打印覆膜裱亮光板。
- 抖音直播用桌牌:规格A4,工艺为1公分PVCUV打印,背后做三角支撑。
- 背景KT板:工艺为车贴户外打印覆膜裱亮光板。
- 协议书:规格A4,工艺为白、兰带复写双联单,顶部刷胶。
- 宣传团扇:扇面0.28m×0.42m0.24m×0.33m0.2m×0.28m,工艺均为白色一体手柄、双面不干胶印刷覆膜。
- 广告纸杯:规格上口75mm、下口53mm、高85mm,工艺为9盎司纸杯,300克单淋膜纸彩色印刷双面图案,透明塑料袋简装。
- 不干胶便民贴:规格230mm×250mm110mm×70mm,工艺为艾利不干胶单面印刷覆光膜。
- 营业厅户外灯箱:工艺为330喷绘布打印。
- 营业厅室内立柱灯箱:工艺为户内PVC胶片打印。
- 春联:套装(上下联及横幅、福字、窗花、红包),纸袋或薄膜包装,128g专用纸,单面彩印,规格1380mm×200mm1600mm×225mm。
以上采购均包含定制设计、发票税点、运输、安装布展费。
- 交货期:接到采购方订单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或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0号广电中心大楼12楼市场营销部。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书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3.其他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0号广电中心大楼12楼市场营销部
本项目将在湖北广电网络http://www.hrtn.net(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质保年限:
质保年限一年。
九、其它事项
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友华 联系电话:192070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