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东涌下街1-1号物业出租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 11 月 3日上午10点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同康路13号三楼302室(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对位于东涌镇东涌下街1-1号项目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建筑物业(三层)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下街1-1号
3、资产情况:
序号 | 地址 | 项目 | 面积(m2) |
1 | 东涌镇东涌下街1-1号 | 建筑物(三层)合计1561.58m2 | 一层884.46 |
二层662.25 | |||
三层14.87 | |||
合计 | 1561.58 |
4、资产使用范围:作住宿、研学、餐饮、非遗工作坊等经营性文旅项目。
5、租赁期限:20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交易底价:东涌镇东涌下街1-1号物业底价为15615.8元/月/m2; 竞价阶梯为 1000元/月/m2,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物业租金模式为2+4+14:第1-2年经营培育期免租,共2年;第3-6年按10元 /㎡/ 月收取租金,共4年;第 7 -20年按整体打包价35000元/ 月收取租金,共14年,由第7年起每 3 年租金递增8%,至第20年租期结束。
7、租金收取方式: 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月在1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8、物业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6年 11 月 2 日下午4点前缴纳至开户银行:公司名称: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 44001531406053001045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东涌支行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存)款人必须与竞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未能中标的竞投单位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项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本次交易公示期为1天,若竞得单位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物业交易保证金为¥100万元,在竞得单位竞得后部分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竞投单位中标的,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交易保证金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不相符的,由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结算)。
10、合同签订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逾 60天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4‰计算违约金,如拖欠租金累计超过60天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标的物用途。竞投标的资产使用范围为作住宿、研学、餐饮等经营性文旅项目。竞标单位需提供有关上述用途的相关文件或经营项目策划方案(注明项目资金投入、进度、项目收益等),方案经审核通过才可准入竞价。
2、竞标单位中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交易保证金100万元部分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依法使用该标的物业,若改变标的物现状,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4、不得将该竞得的资产私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且不得将竞得资产进行抵押、非法融资或集资。
5、若中标单位中标后将楼宇、土地作其他用途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6、标的物使用。(1)租赁期内如上级有关部门需开发使用该项出租物业,出租方提前60天书面告知承租方,则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
(2)该标的物按现状交付,该标的物作文旅项目用途(不能用于存放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生产加工、仓储用途),承租方须依法合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经营前置手续、证照资质均由乙方自行申报、自行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验收、消防安全备案、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特种行业备案、研学经营备案等全部证照。经营期间产生的排水、排污、油烟、噪音、垃圾处置、客诉纠纷、安全事故等所有问题及次生影响,全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办、整改、赔付及连带责任。
(3)标的物在租赁期内若政府或上级部门征收、征用、旧改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开发该地块或地上附着物时,则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土地补偿费(含征地款、奖励款、建筑物补偿)归出租方(发包方)所有;经营期内属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设备、设施涉及乙方投资部分补偿按实际评估价归承租方所有。
(4)租赁期内承租方可升级现有建筑物,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除现有地上建筑(含临时建筑和永久建筑),合同终止时原有地上建筑(含临时建筑和永久建筑)及新建建筑(含临时建筑和永久建筑)归出租方(发包方)所有。
7、中标单位须严格控制装修施工周期,整体装修工期不得超过 10 个月,必须按期完成全部改造并正式投入运营,除不可抗力因素与出租方原因可双方协商延期。
8、本物业地处景区管控范围,中标运营单位须自行配备人员,承担片区相应治安巡查、秩序维护等安保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景区安防管理。
9、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景区统一管理,积极配合景区开展节庆活动、环境整治、客流管控、业态规范等各项工作,保障景区整体运营秩序。
三、招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
四、采取现场报名及咨询
竞投单位可于 2026年 11月 2 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 2 点至 4 点(节假日除外)逾时不接受报告,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沙区南涌上街与新濠街交叉口招商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策划方案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信息资料证件。
(3)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参与竞投时间与注意事项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单位请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9点 5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现场办理招投标会签到手续, 2026年11月3日上午10点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价意向单位资料签收回执《竞投人准入证》。
八、特别声明
1、本交易行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解释。竞投意向单位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2、交易如仅有一单位报名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单位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单位竞得标的物。
3、竞投单位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单位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单位之间约定中标单位;
(3)投标单位之间约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单位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单位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单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单位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单位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
(5)竞得单位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6)竞投单位在竞投会举办过程中一次都没有参加举牌竞价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6、竞得单位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单位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7、本公告由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解释。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4922203
交易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同康路13号三楼302室(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广州市东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