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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标识标牌制作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公告 山东

项目详情

1、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下午2点30分
2、会议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详细资格要求见采购要求。
4、报名方式: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26年10月27日下午5点前,向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反馈确认信息(具体确认函请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pyxdyrmyyzbb@126.com,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盖章)同时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见附件)
5、参加现场议价时,需携带报价单(一次性报价、单独密封)、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本人不需要)、企业信用证明(纸质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如被发现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以及无故不到场的行为,当场取消竞标资格,相关企业及法人将被永久列入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企业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经济活动。情节恶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7、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
8、招标办联系电话:0534-4258366、13406878888
项目需求:
1、采购需求见标识标牌采购清单(见附件)。
2、本采购清单为医院标识标牌、宣传物料常用标准规格清单。本清单包含大量现场定制、非标尺寸物料;部分物料无固定尺寸,标注为“按需定制”,最终制作要求以甲方提供的图纸、效果图及现场实测尺寸为准。按需定制项目按平方米计价。
3、若甲方所需物料未列入本采购清单,或属于非标尺寸、特殊造型、新增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的,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图纸及现场实测尺寸加工制作。单价参照本清单内同材质、同工艺项目的计价标准执行;本清单无同类参考项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价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4、所有包含安装的项目,报价均包含材料制作、运输、现场安装及调试等费用。
5、所有标识标牌正式制作前,乙方必须提交效果图及小样,待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投产;成品的材质、工艺、颜色必须与经确认的效果图、小样保持一致。若清单内物料提供多种材质选项,甲方可根据使用场景(室内/户外、潮湿区域、高人流区域)选定适配材质。印刷品、地贴、门牌等物料,甲方可按需调整规格与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6、本项目范围内原有标识标牌、宣传物料,乙方提供免费拆除、拆卸及移位服务;因甲方新增需求或方案变更产生的二次制作及材料费用,另行计取。
7、印刷类物料如标注起订量,不足起订量时按实际需求数量计价。
8、乙方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医院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成品保护;因施工造成现场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9、根据院方提供产品的采购清单价格填报折扣率,折扣率 %。不得超过控制单价;
10、确定两家候选人。
服务期限:1年
年采购预算金额:4.9万元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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