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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祥和南苑小区3栋1001室住房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公告 安徽

项目详情

安庆市祥和南苑小区3栋1001室住房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祥和南苑小区13套住房拍卖
项目编号
H0GYCQ26C02242
委托方
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咨询展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9:00至09:30(延时除外)
一、转让标的情况
安庆市祥和南苑小区3栋1001室住房,证载房屋建筑面积90.0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34层,所在层数:第10层,起始价29.4万元。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建英房估字〔2026〕第99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34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29.4万元
交易保证金
1万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所有人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按规定由委托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无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以“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成交人。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点击右上角蓝色方框,选择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可选择用户名密码或者皖事通APP扫码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 项目登记: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出让报名只接受线上网络电子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注: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须在附件“报名项目资料中”栏目中同时上传第① ②项要求的材料,若材料缺项、影像模糊,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可对退回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修正后补充上传,重新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仍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次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①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参与竞拍的,同步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竞拍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买资格申请书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买资格申请书(本人签署)。
②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4.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28日16:00前,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    号:175272897922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    号:623281168000070337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    号:83487090000180101000095
材料费收款账户:
户名: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521015470000150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庆分行
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及材料费在缴纳时无需附言备注。②保证金及材料费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数额不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
5.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起拍价:29.4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6.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庆分行,账号:15210154700001501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交易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原路退还。
2.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1号二楼,联系电话:0556-5537558。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工本费200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其他条款详见拍卖文件中的《竞拍须知》。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 ),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8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5565275945
2.代理机构: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1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955609255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86号
联系人及电话:查先生05565275948
九、附件
《竞买人资格申请书》《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拍卖文件》(含拍卖公告、竞拍须知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理解并认可本次拍卖所有文件内容,自愿接受全部条款约束。竞买人须自行提前研读并熟知附件中的《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等全部规则条款。凡参与本次竞价报名及报价,即视作竞买人已完整阅览、充分理解并无条件认可本项目全套交易文件内容,自愿受所有条款约束。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竞拍须知》约定内容为准。特此提醒:各竞买人须严格依照本公告载明的竞价时段准时参与线上网络竞价,若因自身原因错过竞价时限,所产生一切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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