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江门市星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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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岑春萍诉你单位(注册住所地:恩平市良西镇良西圩泉都大道东1号世界风情街6幢包括酒店主楼-2至8层)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恩劳人仲案字〔2026〕430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7080.32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2月至7月被拖欠工资共30908.64元;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2月至6月被拖欠的提成工资共1046.54元;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2月至7月被拖欠的餐补费1800元;6、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28天生育津贴18845.87元;7、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80天奖励假产假工资13013.57元;8、被申请人支付因断缴社保费无法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而自行承担的生育医疗费用共12833.24元给申请人。以上请求金额合计95528.18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委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举证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8日下午3时00分在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座一楼,联系电话:0750-7818183)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