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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龙门县第20261227号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公告 广东

项目详情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亩)
声明人
1
刘海明
龙林证字(2011)第01002942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大岭头
6.8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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