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海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四围村铁老村 | 441324118206JC70034F00010001 | 宗地:82.03建筑:82.03 | 住宅 | |
2 | 叶水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四围村竹新村 | 441324118206JC70048F00010001 | 宗地:69.89建筑:69.89 | 住宅 | |
3 | 谭金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水坑村二组6号 | 441324118204JC00172F00010001 | 宗地:75.90建筑:124.92 | 住宅 | |
4 | 姜健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西溪村新沙组 | 441324118207JC00059F00010001 | 宗地:96.01建筑:245.34 | 住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