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茂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陈村水头元村 | 441324001006JC12066F00010001 | 宗地:134.36 建筑:895.17 | 住宅 | |
2 | 陈金全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陈村水头元村38号 | 441324001006JC12256F00010001 | 宗地:111.95 建筑:565.17 | 住宅 | |
3 | 伍柳和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城郊村罗屋小组蓝田桥头 | 441324001002JC30021F00010001 | 宗地:143.80 建筑:526.15 | 住宅 | |
4 | 林超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林村竹园围村30号 | 441324001004JC10212F00010001 | 宗地:171.07 建筑:556.50 | 住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