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来凤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 招标公告 湖南

项目详情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来凤县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下半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在本县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或居住地在来凤县的中国公民,居住地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视为有效居住证明,不得替代居住证使用;
(二)部队驻地在来凤县的现役军人;
(三)在来凤县学习、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向本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其学历条件及其他认定要求、办理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执行同一标准。
二、网上报名和审核认定的时间、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
2026年下半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审核认定及体检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段:2026年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7:00
(二)审核认定时段:2026年10月25日至11月9日(工作时间内)。
(三)线下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机构:来凤县人民医院为指定常规体检机构;湖北省人民医院为体检结果存在疑义时的终检机构。
2.体检执行标准。申请人须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须完成全部规定体检项目并取得合格结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体检并取得有效证明。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按体检表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医学检查证明。
3.体检时限及要求:申请人应于10月8日至11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来凤县人民医院(瓦尔高)进行体检。体检前一日需充分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两日应保持清淡饮食。体检前须向医院说明体检目的和申报学段,并按医院要求填写体检表基本信息。体检完毕后,由医院将体检结论上传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平台;若无体检结论,则无法完成认定。体检结论可向医院咨询。如有疑问,请提前致电医院(咨询电话:0718628258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能力。
(二)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按《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执行;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按《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执行,具体标准为: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学前教育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专学历可视同符合学历要求;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结业”或“肄业”状态不符合学历认定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普通话学科、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条件: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孝感市内各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完成体检且结论合格,体检结果须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申请人需近三个月内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线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提前办理,线上办理一般需要 1—3 个工作日,网报阶段将电子证明上传业务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警务处、澳门身份证明局、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可联系来凤县教育局申请协助函件。未能按时提交核查书面回函的,本次申请无效。
(七)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已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被撤销教师资格且自撤销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3.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不得申请认定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受理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来凤县教育局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来凤县教育局”,由来凤县教育局初审后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五、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报名端口开展申报。
参考图示(请根据图示1-5,按序操作。图示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实际显示界面为准):
图示1: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图示2: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图示3:点击下方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区域”为“恩施州”,再选择“来凤县”。
图示4:点击“确定”进入网上办理端口,报名环节需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 / 鄂汇办申领电子证明材料,再点击 “去网上报名” 提交申报;未上传将无法完成申报。
图示5:注册并登录教育部平台后将自动跳转至教师资格认定页面。
1.认定机构选择: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来凤县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来凤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来凤县教育局。
2.上传照片规范:网报系统须上传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分辨率宽度290—300像素,高度408—418像素;人像居中、面部清晰,不得自拍、过度美颜、佩戴帽子墨镜。照片上传成功后,申请人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以便认定机构下载打印制证。
3.考试形式选择:国家统一考试人员选择对应合格证明;免试改革师范生选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道。
4.学历、普通话信息优先由系统在线核验;核验未通过的,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
5.完成《个人承诺书》签署:扫描页面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后合成上传,签名须完整清晰。
重要提示:网报环节须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应提前申领电子材料后再提交报名。报名正式提交后,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处于“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状态时,可自行修改;其他状态下,需联系确认点变更状态后方可修改。
(二)审核认定
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模块查询审核结果;系统或短信提示补正材料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补齐,逾期未补视为放弃申请;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来凤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来凤县教育局初审后报恩施州教育局复核。州教育局复核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5日;系统或短信提示需补正材料的,应在11月15日17:00前补充完整,逾期未补视为放弃认定。
(三)公示认定
来凤县教育局审核认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准予许可名单。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恩施州教育局复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恩施州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准予许可名单。
(四)制发证书
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邮寄或现场自取:选择邮寄的,须准确填写邮寄地址,由来凤县教育局人事股通过EMS寄送,邮费到付,须本人签收;选择现场自取的,持本人身份证至来凤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由来凤县教育局另行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严格遵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及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与体检。因个人原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或确认点、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全,导致未按时完成或需要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须仔细阅读说明,完成实名注册,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错报瞒报导致系统无法核验的,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2026年秋季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实施重大改革调整。认定过程中出现未预判的流程衔接事项,认定机构将通过QQ群、电话告知相关申请人并指导补正。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加入来凤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专用QQ群(群号:719743211),入群后按要求将群昵称修改为“学段学科+本人姓名”格式。未入群错过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hubei.gov.cn)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致电027-65600116咨询(工作日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00);或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来凤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18-6272872。

来凤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22日




需要专业标书代写?
行业资深编制团队执笔
按合同约定退费 · 加急项目优先排期
查看服务详情 →
提示
安华招标
呼叫客服热线:400-166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