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滘公交总站等2个充电站充电桩设备及配套工程联合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有附件)
项目详情
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茶滘公交总站等2个充电站充电桩设备及配套工程联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B2026042
(二)项目名称:茶滘公交总站等2个充电站充电桩设备及配套工程联合采购项目
(三)建设地点:
1.茶滘路公交总站充电站项目:广州市荔湾区茶滘公交总站场内;
2.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充电站项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四路268号(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园区内部地块。
(四)项目概况: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展新增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新投入的土建施工等工作,具体详见本询比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技术需求书)。
(五)包组划分及各包组询比内容、规模和最高响应限价:
1. 包组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询比内容进行报价。
2. 询比内容、规模:
本项目由2个项目工程组成,各项目工程具体询比内容、规模如下:
(1)茶滘路公交总站充电站项目:新建负荷1*800kVA,布设3台160kW双枪或四枪一体充电桩+2台120kW一体双枪充电桩,共计覆盖20个原有充电车位,总功率720kW。主要包括新增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新投入的土建施工。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施工前期手续及开工资料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包括箱变高压侧送电,低压侧送电至用电设备终端),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送审图纸)。
(2)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充电站项目:新建配电箱1台,新建480kW分体式柔性智能充电堆1座,配置1台液冷双枪终端、3台直流双枪终端,共计覆盖8个原有车位,以满足园区内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主要包括新增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新投入的土建施工。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施工前期手续及开工资料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申报大工业子表安装及接线,包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包括低压电房开关柜送至计量柜,低压侧送电至用电设备终端),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送审图纸)。
具体以询比文件、施工图纸、询比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协助发包人向街道办、城管等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施工事项及施工计划。
3. 工期:
(1)茶滘路公交总站充电站项目: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含送电时间)。
(2)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充电站项目:自开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含送电时间)。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4. 最高响应限价:1,797,753.40元,其中:
(1)茶滘路公交总站充电站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146,723.63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4,433.43元,暂列金额为48,598.18元);
(2)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充电站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651,029.77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为6,172.19元,暂列金额为27,819.11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本项目由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进行询比活动,成交人须与项目发包人(广州捷电通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合计1份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询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格;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询比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含电气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七)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八)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供应商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供应商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已完成响应登记并获取了询比文件。
三、获取询比文件
(一)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询比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响应登记。
(二)响应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响应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cxfwyxgs@163.com);
1. 《获取询比文件登记表》(详见询比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供应商主体时提供)(加盖公章);
3. 响应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若响应登记服务费由个人代为缴纳,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单位出具的《委托付款说明》,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四)缴纳响应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ZCB2026042响应登记服务费”)
(如无法注明全称,则注明单位关键信息,如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则为智采公司)
账户: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行支行
账号:810232688880010281
四、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30分;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30分。
(四)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开评标室。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gzzcs.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登记截止时间。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柳工、陈工
联系电话:15013911511、1581713634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电子邮箱:cxfwyxgs@163.com
采购人名称:广州广交智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
询比公告附件:获取询比文件登记表
询比公告附件:委托付款说明
询比公告附件:供应商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