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详情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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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 3.4申请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