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鄯善县衡鄯非遗陈列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附件)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衡鄯非遗陈列馆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鄯善县委员会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21:3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6: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9738026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鄯善县委员会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文化广场东侧文化活动中心楼B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099534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9738026 | ||
项目概况
衡鄯非遗陈列馆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XXCB-JY2026-CG01
项目名称:衡鄯非遗陈列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0000
最高限价(元):4982764.6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衡鄯非遗陈列馆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面积524平方米,维修改造“我的田园—一鄯善县文学艺术创作基地”房屋,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屋面防水及保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等室内外基础设施改造、配备安防及通风空调系统;建设展陈设施,主要包括展品展柜制作与安装、场景复原及艺术装置、多媒体及数字展项制作与安装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供应商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24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建造师可为同一人)。②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鄯善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文化广场东侧文化活动中心楼B栋
联系方式:15209953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
联系方式:1819973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
电 话:1819973802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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