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吴忠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标段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黄河吴忠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标段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吴忠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重新批复黄河吴忠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6】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河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分类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河湖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南起国控断面金沙湾,北至野生公路桥,全长约39公里。
2.2 建设规模:共治理黄河滩区232.35公顷,主要在犁铧尖滩、唐滩、柳溪湖等区域开展滩面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陆生植被生境修复与提升工程、生态服务设施建设4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一)滩面生态修复工程:对犁铧尖滩现状部分退化滩面进行生态修复,共修复土地、构建复合式滩地系统约75.75公顷。(二)水环境提升工程:坑塘水环境提升共计117.96公顷。(三)陆生植被生境修复:修复与提升陆生植被生境38.64公顷。(四)生态服务设施完善:提高滩地生态科普功能的必要场地建设共计2546.5平方米,设置宣传警示牌50个,垃圾桶30组,视频监控设备10套。
2.3 施工及养护工期:施工期223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一标段养护期为1年,二至五标段养护期为3年。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4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监理标段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为一至五标段,监理标段为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至五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六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三标段: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四~六标段: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一至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五至六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6.2一至五标段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
六标段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203755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河湖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联系人:马灵美 电话:0953-20372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中路尹家渠街以西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办公
联系人:王艳(项目负责人)、杨佳雯、马佳龙
电话:15202601539
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