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DY采-2026016
项目名称: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2,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彩超声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800.00 | -
| 1-2 | 临床检验设备 |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1-3 | 临床检验设备 | 电解质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 | -
| 1-4 | 临床检验设备 | 尿液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投标人经营范围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及医疗器械注册证。(9)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投标人经营范围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及医疗器械注册证。(9)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凡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磋商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铁佛寺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汉阴县铁佛寺镇四合村一组
联系方式:1325939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
联系方式:1569158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5691586911
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4).pdf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