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细胞分析仪(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Q01-W1392(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细胞分析仪(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公示期间,收到供应商对技术参数质疑,现发布暂停公告。待采购单位明确处置意见,请关注后续公告。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其中,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③“受处罚供应商”是指在军队采购网内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明确的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
2.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 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4.AI工具使用风险提示:请投标供应商慎重使用AI工具生成图表或文字。鉴于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存在雷同概率,一旦被判定为异常一致情形,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若进一步被认定为涉嫌串通投标,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有可能受到处罚。 请投标供应商充分评估使用AI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因使用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投标无效、处罚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凭证一致性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信息应与所投产品一致,若产品发生变更(外形、材质、功能等),且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确需更新注册或备案信息的,请投标供应商及时更新并于投标时提供最新有效版本,因注册、备案信息与所投产品不一致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传武(物资-物资服务业务办理-宋传武)
电话:021-81827089、81827087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