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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新国标充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市城区共享非机动车泊位建设运营管理) 拍卖机构选取询价公告(有附件)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公告 广西

项目详情

我局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新国标充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市城区共享非机动车泊位建设运营管理)拍卖服务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新国标充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共享非机动车泊位建设运营管理)等2个项目拍卖服务。
二、采购主体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具体由局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实施。
三、采购需求
需提供以下服务:
(一)分别发布2个项目的信息公告、提供交易场地、组织交易鉴证、签约和交易结算;
(二)交易法规、政策咨询;
(三)合理设计交易方案;
(四)专业指引交易审批流程;
(五)根据需要组织意向竞买人查看相关资料;
(六)组织网络竞价;
(七)交易资金托管等一系列服务。
四、采购方式
采用网上公开询价,在来宾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询价公告。
五、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17.66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六、经费来源及支付方式
该经费分别由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新国标充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来宾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项目(市城区共享非机动车泊位建设运营管理)受让方支付,待以上2个项目拍卖工作完成后,由受让方于1个月内支付;若项目出现流标、流拍或终止、停止实施等情形,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国有产权交易拍卖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承接中选后实施竞买交易的组织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
(三)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信誉,在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报价有关要求
(一)报价时间
意向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邮寄以邮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00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二)报价文件制作要求
报价材料应包含:
1.拍卖服务报价单(包干报价),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办理报价,另需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国有产权交易拍卖资质复印件。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询价采购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前)
以上每份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送达方式及地址
1.送达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用档案袋或资料袋密封并保持完好,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至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科。
注:档案袋或资料袋外部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必须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
2.送达地址: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6楼619市容环境管理科(来宾市人民路8号),邮政编码:5461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72-4277966。
九、供应商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有1家及以上企业响应即可开标。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十、采购合同签订
根据采购需求和工作实际拟定项目合同,经局领导审核合同文本后,由市城市管理局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报价单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文件下载:
附件-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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