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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便利店场地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公告 广东

项目详情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便利店场地出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便利店场地出租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便利店场地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为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家属及其他服务对象在院内的便民购物需求,医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对院内便利店(经营面积约44.05㎡)及便民自助设备进行经营管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便利店场地出租项目。
2.4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2.5出租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其中装修免租期共计30日历天,该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由此产生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6月租金底价: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租金(经营权费用),公开招标底价(最低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290.00元/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度的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
 

3. 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new.gemas.com.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2.意向承租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本项目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意向承租方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考《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信用要求: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意向承租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承租方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意向承租方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①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上述信用查询的情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任意一天。②如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以上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意向承租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6.与出租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若成功中标本项目,将在项目正式开业运营前,完成本项目经营场地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审核及领证全部流程,确保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按期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开展食品相关经营活动,若未按期办证、证照不全违规经营产生的一切处罚、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 18日17时00分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凭报名短信(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报名系统的成功报名截图)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new.gemas.com.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公告),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址:new.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gdhualun.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庄小姐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81292678
电    话:020-83172166-8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ualuneb@163.com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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