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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龙渊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项目采购(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公告 浙江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龙渊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项目采购(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81263140370000014-龙政采F2026-82G54
项目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龙渊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项目采购(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3948596.46元
最高限价(元):3948596.46 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龙渊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项目采购(设备购置)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扶持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村镇建设工作中心

地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66123
质疑联系人: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776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德光大厦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822117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联系人: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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