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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采购公告编号:BJ2026-10-220430 名称:赣州市南康和谐大道水稳及级配碎石采购 采购类型:材料设备类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公告 江西

项目详情

江西虔州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市南康和谐大道水稳及级配碎石采购比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虔州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就赣州市南康和谐大道水稳及级配碎石采购在集团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比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
    标段编号:BJ2026-10-220430
  1、标段名称:赣州市南康和谐大道水稳及级配碎石采购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提交。
   
 2.1、投标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银行转账凭证或保函原件(复印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附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未能查证属实的,投标无效。投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西虔州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287010100100170385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2.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0-27 11:30
 2.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X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招标文件保函相关要求提交。
 2.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将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未中标人的保函在确定中标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除 / 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3、商务要求:
    报价单位需在2026年10月27日11:3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可提供保函),逾期缴纳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后需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招标单位集采平台,上传后第一时间通知招标单位对接人(江招娣18370990726),经招标单位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请意向投标单位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避免因审核时间延误投标。中标单位需向我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可提供保函),数额为2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保函)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补齐,也可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技术要求:
    结算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5日之前双方对上月货物货款进行对账并计量,每月15日之后支付上月已供材料款总价的80%,所有供货摊铺完成6个月内,双方办理总结算。在结算后次月15日之前付款至材料结算总价的97%;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双方总结算办理完成后起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以上付款条件均在买方收到工程款,收到等额发票(13%增值税专票)后10个工作目内付清,节假目顺延,不计利息。
5、采购明细: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其他信息
4.5%商品水泥稳定碎石 4.50% 42070.0000 t 是否开启单价(2):否
是否开启单价(3):否
5.5%商品水泥稳定碎石 5.50% 34670.0000 t 是否开启单价(2):否
是否开启单价(3):否
级配碎石 综合 48573.0000 t 是否开启单价(2):否
是否开启单价(3):否
  6、标书发布时间、地点:
    比价采购文件于2026-10-22 17:00起在集团采购管理平台发布,领取比价采购文件的单位可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自行下载。
  7、比价截止时间:
     供应商参与比价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7 16:00,超过此时限的将无法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地    址:
     网    址:
     电    话:18370990726
     邮    箱:
     联 系 人:江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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