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LNJC202610003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46号一层公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610003
项目名称: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
预算金额:189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89600.00元
采购需求: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46号一层公建)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jcpm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对公转账回执)。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对公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款只收取现金或对公转账,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特殊说明: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46号一层公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610003
项目名称: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项目
预算金额:189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89600.00元
采购需求:市内民营公交优惠票补贴测算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46号一层公建)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jcpm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对公转账回执)。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对公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款只收取现金或对公转账,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特殊说明: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九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欣、邹德立
联系电话:0411-39916261
传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46号一层公建
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车辉
联系电话:0411-82282070
传真:/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中路170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