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石化-运行二部包塑滚轮一批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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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采购计划公告
\n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运行二部包塑滚轮一批)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n 序号 | \n 采购包 名称 | \n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n 预计发标时间 | \n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n 备注 | \n
1 | \n (大榭石化-运行二部包塑滚轮一批) | \n 详见附件《滚轮技术参数》 | \n (2026年11月15日) | \n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公司基本情况:供应商成立应满三年,社保人数在10人及以上。 (4)非炼化公司禁用供应商名单:包含失信、海油人员任职、违规处罚等名单中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如是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则直接否定。 (5)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如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中,有虚假信息,则直接否定。 (6)炼化公司名录供应商优先。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人员和专业设备:组织机构设置清晰、完整及合理;拥有必要的加工制造、检验及生产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履约能力; 4.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二、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包塑滚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和 2)到货验收材料。 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到货验收材料应为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到货验收材料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或结算发票。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三、请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同时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资料以供资格审查。 | \n |
以下空白。 | \n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2日17:00:00)至(2026年10月28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n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n 2026年10月22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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