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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有附件)

发布日期:2026-10-22 免费信息 辽宁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行政区域义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2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预算金额¥162.0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804333
采购单位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义县迎宾路32-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7799011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804333
附件:
附件1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2

  
项目概况
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27-00080
项目名称: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20800
最高限价(元):1620800
采购需求:查看
义县留龙沟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当供应商为生产或制造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  址:义县迎宾路32-19号
联系方式:0416-779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联系方式:0416-3804333
邮箱地址:jzbz2015@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锦州中央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690033211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6-38043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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