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
项目详情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6)第0878号、HGC-XB-2026634;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697272.51元;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6 供货/服务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供货/服务地点/工程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招标范围: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0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已完成资质换证改革工作,则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若尚未完成资质换证改革工作、仍持旧版资质,则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
2.4.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4.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注: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8信誉要求:
2.8.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6)第0878号、HGC-XB-2026634;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697272.51元;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6 供货/服务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供货/服务地点/工程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招标范围: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项目-H14#,H16#,Y1#,Y4#,S4#,S7#楼及地下车库施工-防水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0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已完成资质换证改革工作,则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若尚未完成资质换证改革工作、仍持旧版资质,则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
2.4.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4.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注: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8信誉要求:
2.8.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