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南宋镇两山样板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农产品体验中心•独乐园项目设备采购及运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附件)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30327265040010000006-CNDL2026174
二、项目名称:苍南县南宋镇两山样板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农产品体验中心•独乐园项目设备采购及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1735701(元) | 温州余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余桥社区15号 | 85.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0}">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苍南县南宋镇两山样板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农产品体验中心•独乐园项目设备采购及运营 | 苍南县南宋镇两山样板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农产品体验中心•独乐园项目设备采购及运营 | / | 详见附件 | 1 | 17357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炳荣,徐毅,刘琼(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和平,侯三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2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地址:苍南县南宋镇晨晖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8768511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16876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仁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82000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907993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2,0577-8550156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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