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青山水库清淤工程泥砂(混合物)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金寨县青山水库清淤工程泥砂(混合物)
拍卖交易公告
受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金寨县青山水库清淤工程泥砂(混合物),重量为21万吨(方量为14万立方米,平均密度为1.5吨/立方米),本次青山水库清淤作业范围为大坝上游5.37km至坝2.69km水域区间,清淤淤积面积约0.067平方千米。按照现状整体打包拍卖,参考价:259.2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特别提醒:
1、因水下清淤作业受库区水位变化、水下地形、施工进度、砂泥混杂程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拍卖文件中所列示的数据均为测算数,本次测算的砂石方量、含泥量等与现场实际开采情况可能存在偏差,砂石泥料含量、质量等以现场抽取或开挖出实物为准。若拍卖文件中所列示的数据与实物不符,成交后不影响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短少、标的介绍与现场实际不一致为由拒绝接受标的物或提出差价弥补。
2、竞买人在竞买前须前往标的现场踏勘确认(竞买人现场看样前,请到金寨县青山镇人民政府处领取《现场勘察确认单》,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公章;竞买人现场看样结束,将《现场勘察确认单》交由青山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由青山镇人民政府留存一份,另一份由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交给拍卖公司),自行确认该批泥砂的品质及其瑕疵,同时竞买人须到青山镇人民政府详细了解《金寨县青山水库清淤工程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此实施方案进行开挖、清淤及清运等相关工作),并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及青山镇人民政府了解咨询。完成报名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已确认标的现状、质量、数量、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相关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及其瑕疵,实际产出数量、质量的差异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不得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青山水库清淤工程泥砂(混合物)转让合同》,并付清全部标的价款。买受人付清全部标的价款后,委托人以现场实物移交标的给买受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规范配置开采、运输设备,根据施工设计的清淤河段范围,负责清淤抽沙、开挖砂砾石、开挖淤泥、清运淤积物、泥砂装车、运输、道路维护及清洁、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等工作,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结算数量,以移交标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就近安装地磅,由青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称重。
6、本次水库清淤项目产生的淤积物包括泥、砂、石混合物,纳入本次拍卖计重的为砂石料,淤泥无需计重,但买受人须清运不少于3000立方米淤泥到青山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本项目淤泥指定堆放场地位于金寨县青山镇茅坪村下店组,堆场距离库区清淤作业点约15公里,物料外运至堆场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清运期限:本次水库清淤截止时间到2027年5月20日,到期须停止施工及外运。若到期未完成14万立方米(21万吨)砂石外运,所缴价款不予退还。
如在清运期限期内,当砂石清运量超过21万吨时,买受人按照成交单价及砂石实际过磅重量及时补足价款(价款=成交价÷测算重量21万吨×砂石实际过磅重量),方可继续施工、清运。
8、安全责任:施工、清运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买受人应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应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标的交付、施工、清运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全权承担。标的交付、施工、清运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时止
2、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砂石开采、矿山开采;机制砂、石子、水泥等建筑材料经营;混凝土加工销售等。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6)在金寨县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或招拍挂活动或砂石矿产资源处置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约行为或不诚信的自然人、企业,以及由前述自然人和企业投资参与的相关联企业。
3、报名竞买的单位自行确认相应的民事行为和法律责任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能以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11月5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转款时请备注“青山水库泥砂竞买保证金”:
户名: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解放路支行
账号:1314202409300068442
汇款人账户名称须与实际竞拍人保持一致,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竞买不成,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持相关报名资料于拍卖会开始前1小时内到达拍卖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参加。报名登记材料经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须确保到账)、《现场勘察确认单》原件(须经青山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参与竞买,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买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公告附件《竞买须知》
六、联系方式: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64-7356812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0564-3309131,187 0564 6853
拍卖公司地址:六安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写字楼11楼1122-1123室
附:竞买须知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