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仪征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15:5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 ||
| 预算金额 | ¥57.14262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2101606 | ||
| 采购单位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153585685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14-821016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张工 | ||
项目概况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zc@yzrxgc.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6112
项目名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1426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1426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改造室内面积约253.45㎡,主要内容包括结构加固、拆除原室内装饰层、新作装饰及配套水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施工时间、安排,施工方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一方满足特定资格要求即可)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一方满足特定资格要求即可)3.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一方满足特定资格要求即可)3.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联合体参加磋商,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zc@yzrxgc.cn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邮箱、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或送至代理机构处领取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牵头单位的相关材料即可)
1.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若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名。
2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应包含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新点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535856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14-82101606
联系方式:李工、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