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中心】G347房县九道乡百草坪至义渡坪段(百草坪至卸甲坪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勘察设计(HBFX-202610GL-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项目详情
G347房县九道乡百草坪至义渡坪段(百草坪至卸甲坪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勘察设计(HBFX-202610GL-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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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610GL-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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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347房县九道乡百草坪至义渡坪段(百草坪至卸甲坪段)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交划发〔2026〕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房县九道乡百草坪,顺接G347神农架林区百草冲至房县百草坪段,经学堂沟、长溪沟、披甲沟、李家湾、终点位于九道卸甲坪,路线全长约14km。按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的山区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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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两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①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可报批工作;②本项目[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绿化、其他工程等]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红线图、征地拆迁图、概(预)算文件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9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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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施工服务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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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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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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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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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7.1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7.2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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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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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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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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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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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批准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且仅计算一次。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业绩。 6、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