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新安煤矿21010地面区域治理注浆站建设及注浆管路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公开招标]新安煤矿21010地面区域治理注浆站建设及注浆管路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新安煤矿21010地面区域治理注浆站建设及注浆管路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EC-YXDZ260053001
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壹佰贰拾捌万零陆佰捌拾伍元叁角贰分(¥1280685.32元);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壹佰叁拾贰万零柒拾肆元捌角玖分(¥1320074.89元);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易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壹佰贰拾玖万柒仟捌佰伍拾肆元玖角贰分(¥1297854.92元) ;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超,证书编号:豫241131335188;技术负责人:史世晓,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C20220942034000000327。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东旺,证书编号:冀1132018201901224;技术负责人:张志清,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ZMD-SW-GC-ZJ-2020000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易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海江,证书编号:豫2412023202402709;技术负责人:王佩云,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C2021094203990000038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易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叁佰捌拾柒万元整(¥ 3870000.00元);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叁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3775000.00元);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叁佰玖拾肆万贰仟零肆拾元整(¥3942040.00元);工期:60天;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东旺,证书编号:冀1132018201901224;技术负责人:张志清,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ZMD-SW-GC-ZJ-2020000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根生,证书编号:豫241111225497;技术负责人:王志华,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C2020094203990060144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超,证书编号:豫241131335188;技术负责人:史世晓,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C2022094203400000032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天(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5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异议受理部门: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5239889886;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和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义马市朝阳路15号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98-58928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楼803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1523988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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