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系统等六个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公示(2026-JH1903-F1019)
项目详情
采购需求公示
根据采购需求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某医院的PACS系统等六个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8188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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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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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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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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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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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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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
交付(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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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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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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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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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S系统等六个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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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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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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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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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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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验收,验收合格续签下一年度, 如果履约过程中,某项系统甲方不再需要其进行维保服务,可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剔除,不参与验收,付款时剔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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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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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维护功能内容
1、供应商需要对系统软件的异常报错提供解决方案,供应商需要对系统软件的bug提供升级服务。
2、对接医院CA平台,实现CA登录与报告电子签名。并维护与医院CA认证系统对接,确保诊断结果和病人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3、供应商需要维护系统接口,供应商能提供操作系统损坏后恢复系统的服务。
4、供应商需要对目前系统的稳定性和便捷性进行评估,必要时做升级,供应商需对系统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
5、供应商需要每季度1次系统预维护,包括BUG修复及系统优化。
6、供应商需要有系统维护的工作记录,随时提供给医院信息管理部门。
7、供应商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及报表。
8、供应商需完善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9、维护客户端登录页面验证码,确保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或其他人在用户离开计算机或设备时访问敏感信息或执行未经授权的操作。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的关键工具,有助于防止数据泄露、合规性问题以及其他与数据安全相关的风险。
1)客户端设置用户密码时要求密码复杂度。
2)多次登录失败锁定账号,客户端2小时未操作自动退出账号。
3)账户密码、病人基本信息符合国密算法(SM2/SM3/SM4)加密存储。
10、为当年新入职的的医护/医技人员提供定期及紧急的软件操作培训,提供最新的软件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FAQ)文档。
11、当相关系统的电脑由于故障或硬件升级,造成系统重装情况。要求提供现场软件安装服务。
12.每季度提供一次现场巡检。检查数据库日志、磁盘空间、服务等状态。出具巡检报告,要求双签名。
★(2)日常维护内容:
1、确保项目服务器数据库等的运行正常;
2、确保项目系统软件功能在院内相关使用科室可以正常运行;
3、系统中设备故障排除,系统设备定期进行保养与检查;
4、若院方提出新增需求功能或模块,另行协商。如程序BUG,乙方必须及时修复,
★(3)服务/维护要求及方式:
1、提供7×24的实时故障或缺陷响应。
2、指定一名具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对接处理程序故障及需求。
3、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或缺陷问题,报修后在 1 小时内进行远程+现场支持解决问题。
4、现场服务:电话支持和远程服务无法排除的故障,按约定时间抵达现场维护。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派人员对维护保养设备进行巡查,并配合使用科室对出现的系统问题进行维护和改造,同时在定期巡查中若各方发现系统存在任何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维护。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来现场不得少于8次,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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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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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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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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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交货地点:上海市。
3.交货方式:远程或现场维护。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合同内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合同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
3.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时,应当进行分项报价,总报价是分项报价的总和。
本项目包含6项系统维保,每项系统维保3年预算分别如下,投标供应商根据各项系统预算分项报价时,不得超过该系统维保的预算。
1.两院区心电系统维护保养4.35万(1.45万/年)
2.肺功能/动态心电图系统维护保养4.17万(1.39万/年)
3.护理文书系统、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移动门急诊输液系统以及护理教育系统维保40.11万(13.37万/年)
4.手术麻醉系统维保服务25.8万(8.6万/年)
5.掌上医院系统维保服务27.84万(9.28万/年)
6.影像系统维保服务48万(16万/年)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本年度维保服务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6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适用于采购金额小履约周期短的采购项目)
★六、合同履约要求
★(一)本合同不允许乙方将合同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允许乙方将各项系统维保以分包方式承包给不同的第三方;如果履约过程中,遇到甲方进行系统更新等情况,不再需要某项系统维保服务,经甲方同意,可以将该项维保服务剔除,付款时剔除相应费用;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应当与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
甲方中止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服务的进度和过程质量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于甲方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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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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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选择:综合评标法。
合同履约要求: 本合同不允许乙方将合同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允许乙方将各项系统维保以分包方式承包给不同的第三方;如果履约过程中,遇到甲方进行系统更新等情况,不再需要某项系统维保服务,经甲方同意,可以将该项维保服务剔除,付款时剔除相应费用;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应当与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保密措施: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可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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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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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当在需求公示截至日期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见建议,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以PDF或JPG格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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