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2026年“八港拖七”轮上排维修服务
项目详情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采购计划公告
\n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八所港2026年“八港拖七”轮上排维修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n 序号 | \n 采购包名称 | \n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n 预计发标时间 | \n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n 备注 | \n
1 | \n 八所港2026年“八港拖七”轮上排维修服务/HXCF-260945 | \n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船级社颁发的《海上货船适航证书》规定,“八港拖七”轮需在2027年2月4日之前到船舶修理厂上排修理,进行换证检验和螺旋桨/尾轴检验。此次厂修项目分为甲板工程、油漆工程、轮机工程、电气工程和坞修工程,涉及高处、动火、受限空间和涂装等特种作业,维修质量按船级社检验要求执行,要求在合同日期内完成所有维修项目,换发新《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以便安全合规运营。 | \n 2026.11 | \n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金额为50万及以上的船舶维修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n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2日12:00:00)至(2026年10月28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本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n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n 2026年10月22日11:00:00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