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2027年交管支队公安网网络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附件)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2027年交管支队公安网网络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7年交管支队公安网网络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3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7年交管支队公安网网络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3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1999年组建公安三级网以来,连续租用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光纤,应用于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至2018年以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租用中广有线光纤,鉴于目前公安交警一直沿用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光纤资源且数量较多,如果换成其他运营商网络光纤,需要重新实施道路开挖、敷设线路等地下工程,即增加建设成本,又影响道路交通正常运行。截止2026年11月交管局实际在用光缆数量在90条。因此,沿用原运营商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服务,最符合目前的需求和业务保障。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1999年组建公安三级网以来,连续租用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光纤,应用于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至2018年以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共租用中广有线光纤,鉴于目前公安交警一直沿用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光纤资源且数量较多,如果换成其他运营商网络光纤,需要重新实施道路开挖、敷设线路等地下工程,即增加建设成本,又影响道路交通正常运行。截止2026年11月交管局实际在用光缆数量达90条。因此,沿用原运营商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服务,最符合目前的需求和业务保障。
鉴于产品和供应商的唯一性,为确保工作进度,保障采购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对象。
鉴于产品和供应商的唯一性,为确保工作进度,保障采购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对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繁盛路296号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 系 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1367675695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陈老师、赵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2027年交管支队公安网网络租赁项目-专家论证表(1).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