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真机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有附件)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0024402372026803
二、合同名称:关于传真机的网上超市合同
三、项目编号:11N0024402372026803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网上超市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606号
联系方式:18001769737
供应商(乙方):上海鑫宁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自强(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崇明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300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联系方式:189399310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光电通 OEF716M 传真机 信息安全专用激光传真一体机(打印 复印 扫描 传真 来电显示 传真加密)
数量:1.00
单价(元):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OEF716M
2.合同金额(元):
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