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4计量泵电机及NH7除气器真空泵购置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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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n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NH4计量泵电机及NH7除气器真空泵购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n 序号 | \n 采办包名称 | \n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n 预计发标时间 | \n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n 备注 | \n
1 | \n NH4计量泵电机及NH7除气器真空泵购置 | \n 采办包内容包括:NH4计量泵电机及NH7除气器真空泵购置(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 \n 2026年11月 | \n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n 无 | \n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n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n 2、 制造商要求:本次投标仅允许制造商参与,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人为智能防堵塞自动加料装置的制造商,须提供盖章版的《制造商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不限于厂房、人员、管理、科研团队介绍,需提供土地自有产权或者租赁协议。
\n 3、 业绩要求:提供1份近三年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2)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n 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 “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 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4)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 “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 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n 5、 申请人应是《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工商注册超过3年且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n 6、 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相关政府网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n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n 意见反馈时,反馈方应附以上资质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意见反馈可能会因资质提交不全而被否决。(详见附件材料提交核实表)
\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n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湛江分中心
\n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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