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挂字[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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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自挂字[2026]3号
经安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相关情况(附表):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竟买保证金(万元) |
|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出让第10号地块 | 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 10865.6 | 工业用地 |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50% 3、绿化率≤10% | 50年 | 360.5 |
| 备注:该宗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0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版,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建设超期末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士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评估价50%回购。该宗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 ||||||
| 安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出让第12号地块 | 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 9304.12 | 工业用地 |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70% 3、绿化率≤10% | 50年 | 308.5 |
| 备注:该宗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0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版,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建设超期末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终止士地出让合同,会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高新区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书方将提请县政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高新区管委会将提请县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评估价50%回购。该宗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组织实施委托河北冀华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8日到河北冀华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8日到河北冀华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11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0:00分至2026年11月20日10:00分在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中安里1号
联系人:13903397829王女士
河北冀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