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拟注销失业登记人员的公示(2026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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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服务管理机构发现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九)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现将符合该项应注销情形的1217名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注销其失业登记。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反馈电话,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反馈电话:020-84692962。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