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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站台门投影广告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公告 广东

项目详情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地铁站台门投影广告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
1.本项目招商范围如下:
序号
站点级别
线路
站点名称
媒体数量
现状
单个面积
1
S
3号线
老街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2
S
3号线
购物公园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3
S
3号线
福田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4
S
3号线
少年宫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5
A++
3号线
石厦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6
A++
3号线
田贝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7
S
11号线
机场
4
无设备(由经营方安装设备)
4.5
8
S
5号线
大剧院
4
已有竖屏OLED(可直接使用)
1.62
9
A++
5号线
东门
4
已有竖屏OLED(可直接使用)
1.62
10
A++
8号线
大梅沙
4
已有竖屏OLED(可直接使用)
1.62
总计
40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免租期1个月。
3.站台门投影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后期维保、广告经营销售、制作上下刊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责任和风险,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撤除全部设备。
4.站台门投影设备必须通过公安部等保三级测评。
5.响应保证金:20万元。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广告业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成立满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近五年(2022年至今),响应人具有电子媒体广告运营经验,具有至少一份年度经营权费不低于100万的电子媒体广告经营合同、相关发票及履约证明;
3.能提供拟开发站台门电子媒体的技术规格书及三级等保证书;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25年度未出现净利润为负数,且主营业务(广告)收入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5.依法经营,近五年无经营异常及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7.响应人自2022年以来有经营异常及违法失信记录;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2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响应人将不被招商人接受。
上述资质条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响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21日开始,至2026年11月3日截止,期间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在报名时响应人请按照资质条件要求递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3.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4楼深铁商业媒体广告部。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女士:0755-23882884
 
                         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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