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金塘水库等2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公示(有附件)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日。
通讯地址:双峰县行政中心四区一楼4128室
邮 编:417700
| 项目名称 | 双峰县金塘水库等2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环评批复文号 | 娄环双审〔2026〕017号 |
| 环评审批时间 | 2026年10 月18 日 |
| 环评批复全文 |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0738-6836202(双峰县政务大厅) |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