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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6-JKBNO-F4008)

发布日期:2026-10-21 招标公告 安徽

项目详情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JKBNO-F4008)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拟采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1项,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该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见附件
安徽六安
12个月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地点
①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②服务地点:安徽六安。
(2)售后服务
①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进行全区域每日垃圾清运服务,并做到以下要求:
1.现场清理维护:在垃圾清运完成后,对清运现场进行清理和打扫,确保地面无残留垃圾、污渍,周边环境整洁,恢复至良好状态。
2.定期回访:建立回访机制,通过电话、上门或在线问卷等方式,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垃圾清运服务的满意度,收集客户意见建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3.投诉处理: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或热线,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对客户提出的间题进行详细记录,快速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直到客户满意。
4.问题解决与应急处理:若客户在垃圾清运后遇到相关问题,如垃圾未清理干净、垃圾桶损坏等,售后服务人员在2小时内安排人员上门处理,尽快解决问题。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情况如垃圾大量堆积、清运设备故障等问题时,能够在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进行。
5.服务优化:根据客户反馈和实际运营情况,不断优化垃圾清运服务流程标准,调整清运时间,方式和频次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6.环保支持:向客户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帮助客户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利用率,共同做好环保工作。
(3)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4)中标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上述服务标准要求,在验收中若发现垃圾清运未到达到指定服务标准,可开展审价程序,供应商需配合审价公司进行审价,并承担审价结果。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采购方有权不予结算,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时前邮寄至指定地点。
     2.报价方式及地址:采取密封邮寄的方式报价,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3059033668@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具体邮寄地址)。
*特别声明:最终有意愿参与项目竞争并且邮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务必在报价文件邮寄后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快递运单号”发送至3059033668@qq.com,以防采购机构漏件。如果未发送上述邮件且出现漏件的情况,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机构联系人及方式:
报名联系人:吉布先生,联系电话:13155112004,电子邮箱:3059033668@qq.com。
质疑受理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063061642。
受理、处理投诉申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337555321。
受理、处理投诉复议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5252974180。
4.纪检监督电话:
监督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56485127。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报价文件模板随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附件提供模板的需按模板提供材料,并自行添加未提供模板的材料。)
①报价表(盖章);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垃圾清运相关内容);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章,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的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⑤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盖章,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⑥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声明和截图(盖章);
⑦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不含报价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盖章);
⑧满足询价要求的服务方案(盖章);
⑨满足询价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书面承诺声明(盖章);
⑩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盖章)。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①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②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以及“报价书”和“询价时启封”字样。
③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明确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④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⑤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文件须逐页盖章。
     3.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和服务要求。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4.询价以包为单位,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供应商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询价产品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中标供应商无故弃标、拒绝履约或多次验收不合格的,将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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