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二医院保洁、运送、洗涤服务2026年7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项目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第二医院保洁、运送、洗涤服务2026年7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第二医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洁、运送、洗涤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320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节能节水政策,落实环保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10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保洁、运送、洗涤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0 采购目录: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1. 人员配置与资质 服务公司须配备足额人员(如宁波市第二医院项目要求不少于500人),实行定岗定责,各岗位实际人数须与投标文件相符, 要求员工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特种岗位须持证上岗,如电梯驾驶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统一规范管理 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公司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服务公司须在医院设立专职行政管理处,接受医院总务科、院感科及相关科室的双重领导 3. 洁污分离与规范操作 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严禁同车运送,下收下送须使用不同的转运推车 洁污转运须按医院指定线路行走 标本传送须按院内检验科规定时限完成,取药、送检等运送服务须及时响应 4. 物资保障与沟通机制 服务公司须自行提供洗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清洁消毒剂、垃圾袋、防护用品等耗材 定期与医院管理部门沟通,听取临床科室意见,建立考核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1. 环境卫生质量 动态保洁:院内环境不间断巡视,实行24小时保洁,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积水、无尘土 专项清洁:天花板每半年至少全面擦拭一次;塑胶地板每月清洁一次,地砖地面每季度清洁一次;玻璃门窗每月擦洗 卫生间标准:无异味、无黄渍、干燥无积水,做到日清洁、周大清洁、月彻底清洁 2. 洗涤服务质量 洗涤服务须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
| 联系人 | 张倩倩 |
| 联系电话 | 0574-83870977 |
| 备注 | / |
宁波市第二医院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