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扩建项目(心血管病、老年医疗中心)暖通工程(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扩建项目(心血管病、老年医疗中心)暖通工程(评定分离)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606221512070692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扩建项目(心血管病、老年医疗中心)暖通工程(评定分离)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6-06-24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6-09-11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开标, 并于2026-09-11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
评标结果
| 名次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天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武汉瑞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4318.52518 | 4341.004079 | 4316.831188 |
| 质量 | 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如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其要求高者执行。同一做法存在多种安装工艺或多种辅材用料时,应按高标准执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降低标准造成的影响,不论是否在缺陷责任期内,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无偿恢复至最高标准(指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中最高者)。 | 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如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其要求高者执行。同一做法存在多种安装工艺或多种辅材用料时,应按高标准执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降低标准造成的影响,不论是否在缺陷责任期内,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无偿恢复至最高标准(指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中最高者)。 | 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如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其要求高者执行。同一做法存在多种安装工艺或多种辅材用料时,应按高标准执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降低标准造成的影响,不论是否在缺陷责任期内,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无偿恢复至最高标准(指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中最高者)。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300 | 300 | 300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硕 | 李桂春 | 潘文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豫1412020202105767 | 鲁1372012201302352 | 鄂1422022202303687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
资格预审结果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武汉瑞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
| 天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
| 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6-09-14 13:46:37 至 2026-09-17 13:46:37 |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409号武汉建工科技中心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吴潇筱、王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8607125618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雷、吴潇筱 | ||
| 电话(传真) | 18607125618 | 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409号武汉建工科技中心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政采二部) | 联系人 | 宋成伟 | ||
| 电话(传真) | 15827332259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中心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027-85753735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027-65771595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