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度环境应急监测项目
项目详情
| 发包公告 | ||||
| 发包编号 | WDFB2026-05-008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
| 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 ||||
|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度环境应急监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 二、发包条件 | ||||
| 1.项目名称 |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度环境应急监测项目 | |||
| 2.发包人 |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
| 3.资金来源 | 财政专项资金 | |||
|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 1.项目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
| 2.项目规模 | 最高限价为71000元 | |||
| 3.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 |||
| 4.发包范围 | 项目类别为环境检测,检测对象为: a 、响应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监测需要对委托及检查对象或投诉开展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检测工作。针对舒城县区域内积极响应提供人力调度。如发生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环境应急检测做好及时响应。(如舒城县境内发生爆炸、燃烧 、大面积泄漏等事故的环境监测做到及时响应,检测项目号另列,明细检测费用清单单独结算费用)。 b 、工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c、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 d、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突发环境事件。 e、日常环境信访调处监测。 f、省、市、县主管部门和政府临时安排的监测事项 | |||
| 5.包别划分 | 整包 | |||
|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 -2020)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 |||
| 7.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 8.发包方式 | 最低价法 | |||
|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生态环境监测等相关内容) | |||
|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 五、发包会开始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 1.项目发包会开始时间(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时间) |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发包文件均由预承包人持相关资料在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 六、联系方式 | ||||
| 发包人: |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发包代理机构: |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 | 地址: | 舒城县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 | 蒋工 | |
| 电话: | 18255007454 | 电话: | 18326561007 | |
| 七、备注 |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授权委托人到场。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与报名:业主单位出具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 5.本项目承包保证金1000元。发包会现场查验。 6.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7.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8.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9.公告发布媒体:《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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