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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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4月起实施,有效期5年。《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在规范工作流程、整合帮扶资源、有效缓解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因《实施细则》将于2027年4月到期,且部分规定已有新的要求,拟结合最新的要求,对《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作部分修改调整,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10月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福安路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科。
特此公告。
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