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26-SW059 标的6:眼镜店

发布日期:2026-09-14 中标公告 山西

项目详情

挂牌日期:2026-09-14
项目编号DSCQ2026E7D61483217
项目名称GP26-SW059 标的6:眼镜店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长治医学院
标的名称GP26-SW059 标的6:眼镜店
交易机构名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单价
挂牌价格20379.00元/年
挂牌期间5工作日
挂牌日期2026-09-14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重要信息披露 一、报名流程及报名资料 1.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到期日17时前登录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当日17:00。 3.咨询、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等,详细情况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4.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时间: 2026年9月20日上午9时。 5.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若成交方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30日历天内办齐相关手续,并将有效的营业执照补送到招租人处进行登记备案,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视为违约。 承租方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如参与以下标的竞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标的1:零食水果干果店: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多种或任意一种)①零食副食②水果③干果店 标的3:文印店: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多种或任意一种)①文印②复印③打印 标的4:超市: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多种或任意一种)①日用百货②文体办公用品③副食品、水果;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的6:眼镜店: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范围包含验光配镜等相关范围); (2)承租方若经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承租方须配备验光师,验光师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提供承诺函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承租方须在校内配备专用设备(提供承诺函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承租方经营者或验光师需具备3年及以上校园或社区眼镜店服务经验,熟悉学生常见视力问题及配镜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租方承诺所售镜架、镜片须为正品,来源清晰,提供质量保证;承诺能提供针对师生的优惠配镜套餐,明确公示不同镜片、镜架的价格及加工费用;承诺合理的配镜周期(尤其是复杂镜片),并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调整、清洗服务。 除以上标的外,标的2(通信综合业务办理、文化创意、 服装服饰)、标的5(通信综合业务办理、文化创意、 服装服饰)、标的7(烘培房、水吧)、标的8(便利店、自助文印店)报名时均需提供具体的业态承诺,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更换业态。 报名时所有材料需进行扫描后再上传。 6.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如意向承租方为非自然人,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办); ④授权委托书(若有代办); ⑤报名标的的全部佐证材料。 (2)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意向承租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②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③报名标的的全部佐证材料。 7.报名知晓条件: (1)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租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报名登记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承租资格,承租资格以委托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二、交易保证金说明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下列账户(具体金额见《标的明细表》): 户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注意:请在报名支付交易保证金时按页面提示在转账附言/备注中输入正确的八位识别码。 2.标的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确认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署完毕《租赁合同》或办理完毕出租标的交割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3.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经审核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退还以实际到账为准,系统显示状态不作为退还依据。 三、竞价方式 本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挂牌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及保证金付款凭证并通过受让资格审核后,即可对意向标的进行出价。标的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进行协议成交;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进行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 四、成交确认 本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承租方按约定履行交款手续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标的成交的法律效力。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成交价即为年租金,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到下列账户: 名 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六、交易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平均月租金收取。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下列账户: 户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七、标的移交条件 1.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已经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出租方已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满足以上移交条件的前提下,承租方应持《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的移交手续。移交条件全部满足前,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进行移交,标的仍由出租方所有。移交条件全部满足后,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等约定进行标的移交。 八、标的瑕疵及风险提示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及出租方已经将知悉的与标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进行了披露,关于转标的的描述、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保证。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通过向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和出租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承租方自愿承担受让该标的后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且不因该等瑕疵或风险而向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及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有关政策等为由退还标的、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以下情形均视为违约: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意向承租、胁迫、恐吓他人竞买; 2.意向承租方办理了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即意向承租方未按时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竞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5.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6.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交纳剩余价款、逾期不办理标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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